基因变异是指基因组DNA分子发生的突然的可遗传的变异。从分子水平上看,基因变异是指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
基因变异的后果除如上所述形成致病基因引起遗传病外,还可造成死胎、自然流产和出生后天折等,称为致死性突变;当然也可能对人体并无影响,仅仅造成正常人体间的遗传学差异;甚至可能给个体的生存带来一定的好处。
突变(即基因突变)在生物学上的含义,是指细胞中的遗传基因(通常指存在于细胞核中的脱氧核糖核酸)发生的改变。它包括单个碱基改变所引起的点突变,或多个碱基的缺失、重复和插入。
基因变异原因可以是细胞分裂时遗传基因的复制发生错误、或受化学物质、辐射或病毒的影响。
突变通常会导致细胞运作不正常或死亡,甚至可以在较高等生物中引发癌症。
但同时,基因变异也被视为物种进化的“推动力”:不理想的突变会经天择过程被淘汰,而对物种有利的突变则会被累积下去。中性的突变对物种没有影响而逐渐累积,会导致间断平衡。
比如说杂交水稻,三倍体无籽西瓜,八倍体小黑麦等,多数采用人工方法使其基因变异。
基因变异动物也有,比如短腿安康羊。
也有利用一些酶剪切基因,比如抗虫棉。多数生物体自身变异,是适应自然的变化,能够适用环境的变化。所以说,单纯的说基因变异好或者坏,不全面。
有句话说“突变是进化的原材料”那么对于变异来说,这个概念又大了许多。如果你要论证变异的好处,那么需要尽可能避开论证个体的变异,因为对于单个个体来说变异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利的甚至是致命的。
对于一个物种或者群体而言,基因变异带来的是物种的多样性,没有变异,地球上的生命就永远只能停留在大分子阶段,正是由于种种基因变异,才让地球有了现在这样多的生命。
同时,变异给了自然以选择的机会,基因变异让一个物种产生各种各样的性状,在大自然面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虽然基因变异对于弱者来说有些残忍,但是最后存活下来的都是强者,强者数量的增多带来的就是群体质量的上升,对于一个物种的延续,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