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导师将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的建议,教育部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
教育部透露,今年下半年将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其中将明确规定研究生 导师要正确履行指导职责、 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并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要对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写作发表论文、撰写学位论文进行 严格把关,把学位论文的实质性创新作为评价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要素。
一是2020年下半年,要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等制度, 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破除“唯论文”倾向。
二是2020年下半年,压实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责任。
三是教育部正在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四是2020年下半年,明确规定研究生 导师要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合不合理的问题,对于大部分正常导师和正常学生,其实是合理的,他们对自己的专业有所了解,大概也知道学生达不达得到毕业水平和资格,相安无事。
不正常导师倾向压榨学生,延期学生当免费劳动力,完全只考虑自己利益不考虑学生需求。不正常学生有的导师为了赶快甩锅,送其毕业。
人决定自然不如规则决定来的合理。就如同法律,条条规则才是合理,仅凭一人判断是不够的。
人都是有主观性的,导师有偏好和喜怒,同时导师也有自己的性格。有规则是对导师压榨学生的约束,同时也是约束了游手好闲不做学术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