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第一次商鞅变法是在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商鞅变法是在公元前350年,这两次变法的推行,让当时的战国时期在各方面都进行了全新的改革。
一、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二: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
三: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意义: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封建制度在秦国确立,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很快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富强的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商鞅虽死,但变法的措施仍得到继续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