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质数,而是合数。质数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自己)的自然数即为质数。比1大但不是素数的数称为合数。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2 3 5 7 11 13 17 19 23 29
31 37 41 43 47 53 59 61 67 71
73 79 83 89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