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的特点

文/鸥迹
专题:

废除土地国有制,挖掉土地上原有的标志、疆界、国家承认私人的土地所有权,奴隶主的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封建土地所有制,生产者由奴隶变为佃户,成为自由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拥有者的关系由隶属变为雇佣的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的土地制度变革原因

西周后期,由于被剥削者集团本身的逐渐瓦解,以周宣王“料民太原”为标志,旧的剥削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旧的土地制度已经不能维持下去了,新的剥削方式以及在其基础上的新土地制度之形成便成为必然,而新关系与新制度的形成过程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发生的经济方面的变革运动。

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

1.魏国的李悝变法

2.楚国的吴起变法

3.韩国的申不害变法

4.秦国的商鞅变法

5.变法的实质和最大的成效:中央集权政体的初步形成

6.另外还有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战国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动

7.土地私有制的逐步确立

8.地主阶级逐步成为主要的统治阶级,封建官僚制度因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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