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成都理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2001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传媒学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非艺术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开展专业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导表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新媒体导演方向)、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直接按文化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其余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相关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进行。
学院有教师1000多人,其中有正高级职称100人,副高级职称240多名,具有研究生学位的400多人。教师中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3人,“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13人,“飞天奖”获得者9人,“华表奖”获得者4人,“百花奖”获得者2人,“金鹰奖”获得者4人,“金鸡奖”获得者3人,“金像奖”获得者3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四川省优秀教师1人,四川省级教学团队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