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一是教育上的语言暴力;
二是教育上的行为暴力;
三是教育上的冷暴力。
任何形式的暴力教育都是不科学的教育,都是失败的教育,都会导致孩子心理受伤害,不利于健康成长。
一、正确解决家庭矛盾,以宽容谅解之心对待他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二、以民主的方式对待孩子,不因为孩子尚年幼就剥夺他表达意愿的权利
三、根据孩子的特点找准教育方式,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切忌用“成人 思维“衡量孩子
四、真正做到“言传身教“,言行一致,成为孩子的好榜样五、真正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分享孩子的内心世界,让“家“真正成为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