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下面是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供参考。
注:第一列为代码,第二列为院校专业,第三列为计划,第四列为学制,第五列为学费。
各院校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院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要秉着对考生、社会、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与承诺,积极稳妥地推进分类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另外,分类考试招生期间,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派出巡视员进行巡视,指导和督促各院校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