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4日,江苏省宣布自2021年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3月29日,有少数民族人口全国第四多的贵州省宣布,未来5年内逐步取消民族自治地方外大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仍有加分的地区最终加分分值也将削减至5分。
山东省
在2017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就曾表示山东合并本科批次录取,且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北京市
2017年,根据北京《2017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可知,北京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仅限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且加分政策只适用于市属高校录取,加分分值为5分。
广东省
2020年,《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提到,在汉族地区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取消高考加分,不过在与汉族考生条件相同时,会被优先录取。
吉林省
2020年,吉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提到了2019年9月30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吉林省高中学籍的应届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并只面向吉林省所属高校投档使用。2023年将全部取消该加分项。
辽宁省
2020年1月,《辽宁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宣布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安徽省
9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召开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第五次新闻发布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胡雨生称,自2022年起取消针对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安徽省省属高校招生。
湖南省
湖南省在7月发布《湖南省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宣布除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全国性加分项目外,其他地方的加分项目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仅限省属高校,且将逐步削减并在2025年最终取消。
民族自治地方的加分政策也将逐步削减至10分,另外,考生需要在2023年后满足“三统一”条件才能享受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面向54个少数民族的,只有白族考生高考不用加分,不加分主要原因是白族基本使用汉语,且该民族农业和手工业发达,经济水平并不落后,因此不用特殊照顾。
以下为54个加分少数民族具体名单:
1、壮族
2、回族
3、满族
4、维吾尔族
5、苗族
6、彝族
7、土家族
8、藏族
9、蒙古族
10、侗族
11、布依族
12、乌孜别克族
13、门巴族
14、鄂伦春族
15、独龙族
16、赫哲族
17、傣族
18、畲族
19、傈僳族
20、东乡族
21、朝鲜族
22、哈尼族
23、佤族
24、水族
25、珞巴族
26、黎族
27、哈萨克族
28、纳西族
28、仡佬族
30、拉祜族
31、塔塔尔族
32、瑶族
33、白族
34、羌族
35、土族
36、仫佬族
37、锡伯族
38、柯尔克孜族
39、景颇族
40、达斡尔族
41、撒拉族
42、布朗族
43、毛南族
44、塔吉克族
45、普米族
46、阿昌族
47、怒族
48、鄂温克族
49、京族
50、基诺族
51、德昂族
52、保安族
53、俄罗斯族
54、裕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