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的考试。一般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
学考是很重要的,具体可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作为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二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三是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者,将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四是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