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军校非指挥专业的的视力要求是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6以上,校正后视力达到4.9以上。无色盲色弱情况。飞行专业要求裸眼视力达到5.0,不能进行矫正手术。轻度近视可以报考军校,近视严重可以提前半年进行视力矫正手术。
1、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军校检查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军校专业合格。
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军校专业外合格。
2、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4、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军校专业外合格。
5、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军校指挥专业外合格。
6、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军校检查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通过激光类手术进行视力矫正,只要矫正达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正常,则为合格。
军校招生体检标准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一、军校体检身高及体重标准: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合格。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合格。(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军校体检外科检查:
注意:军校体检需裸身检查。无纹身、纹眉、疤痕,皮肤病,畸形。另外还有验血、测血压、心电图、耳鼻喉检查、口腔、尿液、胸透、B超及其他详细内容请参照《义务兵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