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1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录取办法已经公布了,下面是优师计划的招生录取办法的相关信息,供大家查阅。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国家优师专项计划:
安排在提前本科第一批定向志愿批次录取,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录取办法见招生院校招生简章。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我省定向县(3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全省36个县(区),分别是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天镇县、阳高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云州区;长治市: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朔州市:右玉县;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运城市:平陆县;忻州市: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偏关县、五寨县、保德县、繁峙县、代县、岢岚县;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吕梁市:临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县、岚县。
2、地方优师专项计划:
安排在提前本科第二批定向志愿批次录取。录取按照定向县生源优先原则,先参照定向县生源报考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定向县所在市生源报考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并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具体录取办法见招生院校招生简章。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生源所在地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报考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