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那么辽宁高考征集志愿录取规则是什么?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征集志愿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汇总后,教育考试院根据“位次优先、遵循自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1:1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供学校审录。
即将全部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依据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检索投档,供学校审录。也就是说,分数较高的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录取的几率比分数较低的考生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