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向量a长度相等,方向相反的向量,叫作向量a的相反向量,记作-a,由于方向反转两次仍回到原来的方向,因此a和-a互为相反向量。
相等向量:长度相等且方向相同的向量叫做相等向量。
向量a与向量b相等,记作a=b。
注:零向量与零向量相等;任意两个相等的非零向量,都可以用一条有向线段表示,并且与有向线段的起点无关。
1.“相反向量”的定义:与a长度相同、方向相反的向量记作-a
2.规定:零向量的相反向量仍是零向量-(-a)=a
任一向量与它的相反向量的和是零向量a+(-a)=0
如果a、b互为相反向量,则a=-b,b=-a,a+b=0
3.向量减法的定义:向量a加上的b相反向量,叫做a与b的差。
即:a-b=a+(-b)。求两个向量差的运算叫做向量的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