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开学季,各位高考学子也在这段时间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下面小编整理了宁夏师范学院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新生入学须知及各类注意事项,来看一下详细内容吧!
新生均按国家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1. 公费(含优师专项)师范生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按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2.本科学费:
文史类4000元/学年;
理工类4400元/学年;
艺术类8000元/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2500元/学年。
住宿费:
六人间(古雁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900元/每生每学年(有室内卫生间);
四人间(文苑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根据宁价费发[2014]18号和宁价费发[2015]19文件规定,对宁夏南部山区九县、区(含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师范类农村户口学生按学费标准的30%收取,宁夏其他师范类学生按学费标准的7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