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有关辽宁高考改革的讨论不断深入,这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生和家长加入进来,大家关心的话题也更加多样化。新高三小编根据辽宁省人代会分组审议期间研究制定的《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文件收集整理出辽宁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汇总,希望能够解答考生关于辽宁高考改革的疑惑。
辽宁高考改革方案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出台并上报教育部备案,并从2017年秋季新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考政策,未来辽宁高考将实现全科覆盖、文理不分,采取“3+3”模式,即除了语数外之外,考生自主选择3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入高考总成绩中。
导读:
[1]2017年秋季新高一学生不分文理科
[2]2016年辽宁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3]2016年辽宁高考录取批次二本三本合并
[4]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仍保留六项加分
其他省份高考改革内容:
全国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广东 | 江苏 | 山东 |
浙江 | 湖北 | 四川 | 广西 | 湖南 | 辽宁 | 海南 | 宁夏 |
福建 | 甘肃 | 河北 | 吉林 | 江西 | 云南 | 河南 | 山西 |
陕西 | 安徽 | 新疆 | 西藏 | 贵州 | 青海 | 内蒙 | 黑龙江 |
根据2017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016年辽宁高考试卷使用与2015相同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辽宁省人代会分组审议期间,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辽宁省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从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此为,辽宁省继艺术类合并批次以后,普通类高考录取批次进行的一次重要调整。
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延续2015年的加分方案,仍保留六项加分。
2016年辽宁省高考可获加分政策的六类考生为:
1、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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