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在实质意义的层级上高于校内所有学生自治组织,该校若有某个学生自治组织的组织章程(或法规)与学生会的组织章程(或法规)相抵触,则视同无效。
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一种,有其相关的组织章程与其法规。一个学校通常只有一个学生会,有些有日夜间部的学校,则可能有专属日间部与夜间部的学生会。
学生会是提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学生组织,为学校学生和老师提供无偿服务的部门。引导同学努力做到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科学文化知识的、身体健康的人。每个学校的学生会部门会有细微差别。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6、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