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校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进行。
(一)高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其中,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招生高校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门户网站首页公示5天,公示有关信息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常规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委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五)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六)新生注册与复查
1.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招生高校负责。高校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推进高职院校的招生改革,面临一个实际问题,即降低高职入学门槛。要让降低入学门槛而不影响高职的质量,就必须切实推进“宽进严出”的培养改革。从全世界范围看,高等教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后,高职院校办学必然进入“宽进严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