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高职扩招的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录取原则
专业志愿的录取:同类别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类别同一志愿报考我院未满足志愿录取的考生中,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进行退档处理。
教学方式
学院针对不同生源群体,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或订单式培养,分专业分类别制定灵活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并建立校本学分银行,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1.所有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弹性学制。可申请选择全日制授课模式或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灵活授课模式。
2.学院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等可实行学分转换。
3.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新生入学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非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免第三年学费。
退役军人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政策,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其他情况需要正常缴纳学费。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