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年高职院校春季考试录取办法已经公布,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一)面向中职毕业生
1.录取按照本科批次、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普通批次顺序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划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范围。
3.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需进行专业测试的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1.录取按照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普通批次顺序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 20 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划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范围。
3.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需进行专业测试的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