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本科合格考生人数,以此确定体育类本科专业合格线。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在专业测试场地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二选一)
(1)篮球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2)足球
足球考试在室内足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计分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20%。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的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专业合格线的划定: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确定的普通本科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