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普通类报高职分类考试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 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技术科目测试包括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报考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应符合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可以报考普高类。
2、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经市教委正式审批录取,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专业仅限经市教委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3、完成中职阶段规定课程学习的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中职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中职类中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