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其民主思想的精髓和高度概括。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为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孙中山设想通过三民主义的实施能够“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进而实现国富民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民族主义要求中国民族解放,各民族平等,反对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民权主义要求主权在民,建立法制国家,人民拥有政权,政府只拥有治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民生主义要求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节制资本。
后来孙中山还在此基础上,制订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成为三民主义的根本标志和革命灵魂。
在中国近代重新建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的潮流中,我国伟大的革命先驱和领袖孙中山是走在最前列、最有影响力的代表。孙中山对孔孟的“仁学”思想给予了新的解释,强调要发扬救世之仁、救国之仁。
他将西方的人道主义加入到了中国传统的“仁德”之中,对传统的“仁德”观念进行了扬弃式的发展。
他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旗帜,猛烈批判封建旧道德,提出“道德革命”、“三纲革命”、“家庭革命”,认为要革封建道德的命,首先必须打倒孔圣人的权威,实现民主革命纲领,即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成的“三民主义”,并成为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革命纲领。
它是中国人民与革命的宝贵精神遗产。所谓“民权主义”,就是要使人民享受平等、自由和幸福的权利;所谓“民族主义”,就是要反抗异族和帝国主义的压迫,为国家争自由。
所谓“民生主义”,就是要实现经济平等、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发展国家资本,实行博爱,图谋民众之共同幸福。三民主义反映了近代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出了三大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