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来看,高校录取名单是按照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依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各省级招办应在提前批次录取开始前完成录取备案。破格录取的考生,按照高校招生简章公布办法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有关高校须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7月5日前,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标准。
一类考生
按照高考、校考及综合素质评价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8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校考及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5。
二类考生
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破格录取。“强基计划”录取批次,应属于本科提前批,在普通批次(本科一批)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