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以高校的招生章程为重点。这是因为教育部在连续十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简言之,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录取新生,而考生就应该根据高校的招生章程填报高考志愿。
招生章程是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定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需要报到教育部审批的,这是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填报志愿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而招生简章是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写的一份广告,其中的内容没有经过审核备案,不具备规范作用,只能作为报考时的一般参考资料。
因此,招生章程体现了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竟争环境。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招生计划、外语语种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投档比例、录取规则、录取男女生比例、加分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收费标准等信息。
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