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农业、林业、矿业、地质、煤炭、石油、水电、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等部以及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施工基地、气象台站、盐场、劳改劳教场所和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招生,毕业后到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号,定向就业招生随学校相应批次同时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将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不过不是所有定向生都会被录取,根据不同地区相关部门的不同规定,定向生也必须达到高中对“定向生”制定的最低分数线才行。
“定向”录取方式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公平性,因为有些偏远地区的学生能得到的教育资源有限,为了降低这类学生和城市学生之间的差异,部分高中就设置了“定向”的招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