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的招生计划通常分为两种:一个是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另一个是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高校称之为招生来源计划)。各地将凡在当地招生的高校所编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即形成招生专业目录。这个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的重要资料之一,同时也是最可靠的依据之一。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体育类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艺术类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招生计划。
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以首选科目为界定标准,首选科目选择物理的为物理科目组合,首选科目选择历史的为历史科目组合。
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3%,专科(高职)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专科(高职)计划总数的1%,各高等学校要将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格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核定本地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
省属高等学校拟跨省安排的招生计划,则由高等学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经其认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在本地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及时送本省教育考试院;跨省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报送教育 部,部委等有关部门则汇总、核定该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按时报送教育部。
教育部负责汇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及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报送的招生来源计划,备案后,按时统一分送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各省级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 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以及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送的面向本地招生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各有关高等学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及时、规范、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