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1、考试科目:科目即高考中的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2、成绩呈现: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3、考试时间:每年6月,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
4、考试范围: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5、考试作用: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6、成绩期效:选择性考试成绩仅在当年有效。
选择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3+1+2”模式中,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组成。
选择考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3+1+2”模式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考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选择。
全国统考科目必选,语文、数学、英语3门;选考首选科目,历史和物理两门2选1;然后再从政治、历史、化学、生物四门中4选2,因此产生了12中学科组合。
选择考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选择考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并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