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可以同时考两门科目。考生只要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笔试和面试,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资笔试科目不限定一次报考的科目数量,考生可以一次性全选科目,也可以将教资考试科目分批次进行报考。
教资考试科目有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历史、地理、音乐等,小学总共有8个科目,初中有15个科目,高中有14个科目。
小学教资科目: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教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资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资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教资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教资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教资面试一并考核。
教资考试是不可以同时报考两门面试的,系统会默认考生重复报名,因此教资只能报考一科,也就是说考生在同一年度内只能报考一门。
由于教资只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教资。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资。
也就是说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资。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另一种教资时,其条件要求和认定程序按所申请认定的相应教资种类的要求执行。
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资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