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3十1十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3”:语文、数学、外语3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1”:物理或历史必选一科,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2”: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任选2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按等级分(即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计入考生总成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由各省统一制定标准,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春季、秋季学期末,每次考试全科开考。普通高中学生首次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在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随即安排进行。
高考的总成绩构成是:总成绩(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选考科目成绩(300分),即高考总分=450(语数外)+100(物理/历史)+200(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的两门)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卷面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选考科目:①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②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可见,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4门再选科目是按【等级赋分】计入总成绩的。也就是说,这4门科目的卷面分数,未必是最终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