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90到100分为优秀、60到89分为及格、0到59分为不及格。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合格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获证条件:总分不低于60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获证条件:总分不低于60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考试获证条件:总分不低于60分,并已经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相关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数据库技术证书要求已经获得二级数据库程序设计类证书,网络技术、软件测试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等四个证书要求已经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考试获证条件:两门课程分别达到30分及以上, 并已经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相关证书。2013年3月及以前获得的三级各科目证书,不区分科目,可作四级任一科目的获证条件。
①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但以等第分数通知考生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第分数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优秀”四等。100-90分为“优秀”,
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及格”,59-0分为“不及格”。
少部分考点将会通报考生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具体成绩分数,大部分考点及- -般的查询方法将会通报考生的等第,等第代号及含义如下:
3.0–优秀,即不小于90分,
2.0–良好,即不小于80分但小于90分;
1.0–及格,即不小于60分但小于80分;
0.0–不及格,即小于60分。
总成绩在及格及其以上者为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
②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成绩“优秀”的,合格证书上会注明“优秀”字样。对四级科目,只有所含两1门课程分别达到30分,该科才算合格。
一般在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后30个工作日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成绩处理结果下发给各省级承办机构。考后5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进行成绩查询。
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教育部考试中心将证书发给各省级承办机构,然后由各省级承办机构逐级转发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