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份,2021年启动,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这些省份是首次参加新高考的,还有部分省份是已经实施新高考的。
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等2省市,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第二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2017年启动,2020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2018年启动,2021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份,2021年启动,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等8省份,2022年启动,2025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3+1+2”新高考模式。
“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在招生录取方面,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