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其中明确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11月17日从教育部获悉:为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日前启动“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出专场招聘会、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育人主题教育、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系列活动,搭建招聘对接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据介绍,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
“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方面举办40场以上系列招聘活动。此外,还将举办“24365校园招聘服务”线上招聘月活动,面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等组织20场以上系列专场招聘;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招聘机构,启动“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组织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19个分行业就指委举办20场以上“高校毕业生行业领域专场招聘会”,为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丰富的岗位信息。
据介绍,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将进一步简化。教育部发布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就业报到证,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就业报到证的用途主要包括: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
6、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