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综合评价招生院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院校名单 | 院校名单 | 院校名单 |
南京大学 | 东南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浙江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上海科技大学 |
南方科技大学 | 上海纽约大学 | 昆山杜克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通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扬州大学 |
江苏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西交利物浦大学 |
综合评价招生需要的条件有:综合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秀、有优秀学科专业、思想品德优秀及其他要求。将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最后根据综合总成绩择优录取。
1.综合成绩优秀
高中成绩名列前茅的考生在招生中占有绝对优势,一些高校也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对考生的综合成绩做出明确要求。
2.综合素质优秀
一般情况下,要求考生通过高中阶段所有选考科目,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获得A、B等级。
3.优秀学科专业
虽然综合评价招生院校一般对考生竞赛奖项没有特殊要求,但如果考生有相关奖项(如五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艺术竞赛奖项等。),可以作为考生学科特长的证明。
4.思想品德优秀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肯定是学校要求的,也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学生一般通过“三好学生”和以往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志愿者活动来表现这一点。
5.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是一些学校的特殊要求,按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