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发布的提醒消息,随时留意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1.具有高、低风险等级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旅居史的,且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或其他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的隔离管控的考生,须配合考区进行专业评估研判,并服从考区的相应安排。
2.请滞留外省的考生于11月25日前返津并在津备考,坚持非必要不离津。
返津途中需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及“双报备、落地检”政策。同时落实天津排查管控政策(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及规定的核酸检测要求。
严格落实“七天三不”防疫要求,即抵津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两点一线、固定轨迹等防疫要求。
3.考生应合理安排考前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为“天津数字防疫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4.考前遇到特殊情况的考生,须提前告知所在区考试中心。区考试中心将会同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根据我市防疫规定和考试防疫措施妥善处置。
5.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