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已经落下帷幕,接下来的是紧张的高考志愿申报,在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报考过程中,有很多考生及家长向小编询问征求平行志愿怎么填,小编查询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考生家长对“征求平行志愿”的理解。
点击查看: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该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符合条件
1、在本科各批次及专科各批次招生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
2、未被投出的高水平 运动员、 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 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
3、已录取但学校或专业不合意愿,并拟重新填报志愿的的考生,不符合征求平行志愿条件。
征求平行志愿怎么填:填报和录取规则
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和市、县(市、区)招办(含考试院、招考中心,下同)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志愿信息(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除外)。
3.在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10所院校代号。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所院校及其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征求平行志愿怎么填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即将报考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