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不仅是学生到另外一所学校去读书,还要把学籍也转到就读学校。以下是新高三小编整理的转学籍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转入学校发出申请-----校级审核。
①打开学籍网,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申请----点击页面中自己学校名----弹出的页面中,输入完整的对方学校名称(必须准确),选择学校类型,继续在此页面点击查询,会有对方学校信息------选中该学校,继续按选择键;
②输入学生姓名---查询---填写带*键的所有信息(含重新编班信息)---保存—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填“是”需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填“否”可不上传异动证明材料);
③学生学籍异动审核学校审核,就可以为该生办理异动申请。
2、转出学校: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3、县级主管教育局:学籍异动审核。
同县内转学,最后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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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