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是部分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为了完成学业申请的贷款。既然是贷款那么肯定只要还款的。以下是新高三小编整理的助学贷款还款流程,供大家参考。
(一)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二)还款规则
※利息偿还
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三年的8月31日为三年宽限期,宽限期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负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本金偿还
从宽限期的当年开始到合同到期终止日的期间内,每年的12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按还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到期的最后一年的9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结清。
(三)还款流程
※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
※贷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贷款时开设的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也可将应还资金冲入银联卡(不含透支卡)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pos机还款。
※次年1月1日起,贷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状态。
(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的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还款行为。
注意: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二)还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申请时即可查看应还本息金额。
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本月20日,还款日为本月20日;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下次月20日,还款日为次月20日;10月—11月: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还款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还款日为12月20日。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号之前,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也可将应还资金冲入银联卡(不含透支卡)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pos机还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注意:
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一)逾期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每年除11月份外每月都可进行逾期还款。
(二)还款流程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应还金额。逾期利息不收罚息,如借款学生有逾期本金,则将从其应付本金之日起计算罚息,逾期本金对应的罚息为当期正常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当月15号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也可将应还资金冲入银联卡(不含透支卡)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pos机还款。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即构成违约,将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一、通过其他支付宝账户向支付宝还款账户转账方式(本人没有开通网上银行,其他人开通了网上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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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支付宝,选择转账,向需还款账户转账。
2、点击转账后页面跳转,选择我要付款,进行下一步操作。
3、页面跳转后,选择向一人支付,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写需还款支付宝的账号、转账金额、付款说明等,点击下一步,确认转账信息。
5、核对及确认付款信息(特别是对方支付宝账号和金额的核对),确认信息并付款。
6、页面跳转后,支付宝有余额的则直接转账,没有余额的充值转账,进入选择相应网上银行界面,与“二、直接充值”操作办法一致,不再复述。
充值完成后,系统每月20日会自动扣划相应还款金额用于偿还贷款。借款学生可以于次月1日之后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或咨询县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二、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针对未开通支付宝学生)
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每月30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