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学生补课现象越来越严重,学生的压力越来越大。那么各方人士对于补课是什么看法呢?小编整理了对中学生补课的现象的看法及相关规定,供参考。
浅谈“补课热”现象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于向课堂分钟要效益。但由于诸多原因,相当一部分教师却把教学质量提高的希望寄托在补课上,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小学,领导一味地苦管,教师一味地苦教,学生一味地苦学,师生都打疲劳战,双方都被拖得精疲力竭。尽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大面积补课,但有禁不止的现象仍不断发生,“补课热”成为中小学教育的一大景观。
二、“补课热”的弊端从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卫生学的角度看,组织大面积学生集体补课,甚至利用节假日、寒暑假上课,肯定是弊大于利,其弊害至少有以下几点:
1.补课期间所课堂的内容仍是已学过的内容或是课堂上遗漏的内容,课的类型又以复习练习为主,学生普遍感到缺乏新鲜感,没有学习的热情,而补课所采用的你讲我听、你布置作业我做的形式,也不能对学生的学法进行有效指导。
2.补课期间无“三课一操”,学生丧失了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时间,必然造成学习心理上的疲劳,并导致注意力分散,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听得恹恹欲睡,学习效率很低。
3.补课使教师失去了休整的时间,部分教师对教材、学生都缺少研究分析,备课、作业批改也欠认真,部分教师授课无计划,一节课讲到哪里算哪里,降低了单位时间内传授知识的含量。因此,补课加重了师生的负担,只能引导学生死读书、读死书。
4.少数学校举办的以盈利创收为目的的集体家教式的补课,不仅腐蚀了教师的思想,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
孩子进入了高三,随着学习节奏的逐步加快,这时很多学生及家长都出现了急躁的情绪,恨不得学校没有星期天,学生夜以继日、马不停蹄地去用功学习。在此心理变化的驱动之下,出现的最明显的现象便是学生和家长想方设法给学生“进补”。
下面,作为家长,我结合最近对孩子的观察,就现阶段学生应如何正确对待补课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冷静头脑,客观分析是否应该补课。
不要因为进入高三了,在时间的影响之下,在周围环境的感染之下,随波逐流,也加入补课的大军里去。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学生自己和家长应做全面客观的分析,也不要完全听从老师“补课”指导。最好根据上一学期末或开学初的考试成绩,做一个正确的定位。当然,我认为,还要根据以前自己补课的效果确定是否真的需要“进补”。
二、补课学生一定要同学校正常上课分清主次。
一是觉得校外老师讲的内容比学校老师讲得要好,二是学校内外老师讲的内容都未弄懂。认为学校的老师在复习的过程中速度太慢,只好自己另起炉灶,以补课为主,正常上课为辅,打算一拼到底。结果呢?整个高三条理不清,考点含糊,导致高考失利。在此,我要奉劝这些学生,千万不要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一定要懂得任何学科都讲究系统性,校外的补课只是零星地学一点,缺乏其系统性,与学校正常上课根本不能比。时刻牢记,高三的复习永远青睐的是那些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跟着学校老师节奏学习的同学。
三、补课学生要合理安排时间。
针对自己的情况确实需要补课的学生,在紧张地复习过程中,一定要全面计划,统筹安排,让校外的补课真正起到一个补济的作用,而不是一个相撞的局面。最好将补课时间选择在星期天的早上。在补课的老师那里,先要将校内的教学内容弄懂弄透,再去做进一步的强化训练。只有这样,你才能在补课的过程中感受到补课真正带来的提升效果。
一、学校、教师不得对学生有偿补课
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我省规定即日起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小学一、二年级就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等。
严禁学校、教师的违规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其中《规定》明确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和各级教研机构及其在职教师的三大补课“禁区”: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禁止老师有偿补课的同时,我省要求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为学困生义务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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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规一次就取消一年绩效工资
对于学校和老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规定》明确了我省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其违规所得予以清退或收缴,取消学校当年各级各类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如果教师被查实有补课行为,除将其违规所得予以清退或收缴外,还会根据违规次数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对初次违规的教师,当年考核评定不合格,取消一年绩效工资;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对再次违规的教师,应当由聘用学校解聘其教师职务;5年内学校不得受理其教师职务聘任。
对三次(含三次)以上违规的教师,应当由学校解聘其教师职务;并依《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规定》中还明确,参与补课的省级特级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取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及资格。
继《关于义务教育中小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出台后,市教委昨日又出台《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针对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做出减负规定。明确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高三年级不得补课,晚自习不得讲授新课,切实保障学生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