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概况
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2905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三、招生条件
1.考生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2.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
①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综合分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报考体育类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综合分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学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4.对末段同分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标准:3500-45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发改、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2.住宿费:600元/生/年。
六、资助政策
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毗邻宝泉岭中心医院
招生咨询电话:(0468)8951520 8951519
八、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