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说明和要求,为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今年高招出现了九大新变化。
高考政策新变化包括:
变化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
变化2: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变化3: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
变化4: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变化5: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变化6: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
变化7: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
变化8: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变化9: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纠正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逐步提高录取要求并提前向考生告知。
2018年高招有何新变化
1.提高中西部及人口大省录取率
为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通知》要求,2018年各地各校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合理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据悉,2017年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已由2016年的5个百分点降至4个百分点左右。
2017年,教育部实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共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完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
2017年,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已全部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并启动实施,2017年报名人数达15万人,较2016年增长25%。对此,《通知》就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提出要求,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
2.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率先启动新高考改革。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四地也加入第二批试点行列。从2018起,还有17个省份开启改革进程。《通知》要求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
《通知》提出,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在高考录取方面,分批次录取的做法由来已久,人为地把大学安排在不同批次,造成了学校间的不平等竞争,甚至还催生了“名校情结”和“学历歧视”。针对这个问题《通知》明确表示,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事实上,2017年已进一步推进减少录取批次改革,22个省份取消了本科第三批次,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合并本科一、二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