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艺考改革新政策:将现有的8个省级统考科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调整为教育部规定的6个省级统考科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其中,表(导)演类在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的基础上整合,书法类为新增科类。
1、浙江艺考要明确艺考专业范围。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高校要结合培养需要、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因素,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科学规范编制本校艺考招生专业目录,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2、浙江艺考要科学设置统考科类。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
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另行按照教育部有关部署执行。
高校要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进一步细化和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科类,研究制定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1、浙江艺考实行分类考试录取。
2024年起,不组织专业考试的8个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平行志愿批次,直接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校考高校的录取规则,在艺术类校考批实行传统志愿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在艺术类省统考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2、浙江艺考明确校考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
2024年起,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达到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3、浙江艺考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办法为:
音乐、舞蹈、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