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艺考改革新政策:2024年起,宁夏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个科类,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采取与其他省份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2024年起,宁夏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个科类,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采取与其他省份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艺考生报名时须从省级统考6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不得跨类别兼报。报考音乐类的艺考生,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允许兼报。
各科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要求;省级统考涵盖专业及对应艺术类专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为准。
戏曲科类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应对省级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
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鼓励在宁夏招生的高校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艺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
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计划的6至8倍。
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结合招生实际,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专业),将依据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投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70%。
引导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