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艺考改革新政策:2024年起,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置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个科类。工艺美术(唐卡)专业不再单设科类单独命题考试,纳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进行统一考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招生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青海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一)调整省级统考范围。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制定青海省艺术统考考试科类、科目设置方案和考试说明,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选拔需要。
2024年起,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置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个科类。工艺美术(唐卡)专业不再单设科类单独命题考试,纳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进行统一考试。
各科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见《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省级统考涵盖专业及对应艺术类专业见《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
表(导)演类、书法类专业视报考人数情况,采取省际间联合组考或“考评分离”等方式进行。
(二)严格控制校考范围。
省级统考已覆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在青招生高校直接采用青海省省级统考成绩。
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有特殊要求的艺术院校,对艺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需在青海省统考成绩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
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三)直接采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相应普通本、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或根据相应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专科批次进行。
优化艺术类投档录取分数计算方式: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余专业平行志愿综合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3+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