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5日在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天津高考体育类专业14日至15日考试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考试。专业考试成绩中,身体素质成绩占70%,专项技术成绩占30%。
身体素质考试包括 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3个项目,为考生必考项目。专项技术考试包括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铁饼、标枪、铅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20个项目,考生按照自己所报专项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试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考点将严格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试规范管理,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考试中配足配齐测距仪、电子计时等高科技设备,全程实行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检查,确保考试程序规范、成绩真实准确。
市高招办提醒考生:
一、考试前应注意调整训练节奏,以恢复性、适应性为主,不宜进行高强度训练,避免意外受伤。要注意科学饮食,保证充足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准备好考试用服装和运动鞋,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增减衣物。考生还需提前了解到达考点的乘车路线,考试当日上午7点30分持考生证、身份证在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田径馆报到检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二、考试时考生要注意进行自我安全防护,避免造成运动伤害。要认真听取考官宣布的考试规则和要求,避免因违反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各专项考试开始的时间不同,请考生在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后,注意引导员宣布的专项考试时间。
三、考生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对于考试和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和抽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报到及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到时应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报考证》、《准考证》、食宿差旅费用、考试所需用品。
(二)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到(现场确认),持《身份证》、《报考证》和《准考证》到成都体育学院球类训练馆前报到,领取《体育考生手册》。
(三)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体育考生手册》上安排的考试时间提前到场进行指纹检测,检录候考,每项考试在点名处(检录处)点名 3 次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其责任自负。在考试期间因伤、病等情况不能坚持考试或缺考、误考者,一律不予补考,也不能以相关项目代替,考试成绩按已考项目的成绩计算。考生在考试中发生问题必须在现场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求得解决,不得遗留。
(四)成都体育学院田径运动场是塑胶跑道,根据《田径竞赛规则》规定,跑鞋的鞋钉尺寸直径不超过4毫米,长度不超过9毫米(考点设有换钉服务),不符合规定的跑鞋不能上跑道。身体素质考试的立定三级跳远,不能穿钉鞋和带有胶钉的足球鞋考试。
(五)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考试办法以《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和《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体育考生手册》为准。
(六)考生凭《报考证》于 4 月 24 日至 4 月 25 日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 27 日 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注: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实施规定和体育类专业招生简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