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后,一旦已缴交学费,如学生因个人原因不注册入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已缴的学费将不获退还或转让,亦不可申请延期至秋季入学。
博士学位课程申请人于报名时,需填写拟选择的论文指导老师,并上载指定格式的《研究计划》,因此,相关申请人应于报名前先详细了解报读院所的导师资料,于报名前先自行联繫拟选择的指导老师,导师名单可于相关学院/研究所网页内查看。申请人另须准备《研究计划》,请完成后上载至报名系统。
对于香港澳门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前有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岭南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香港恒生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院校硕士研究生都有招生。这些香港澳门大学硕士主要面对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广西、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多个省份进行招生,各位同学可根据以下信息来了解香港各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计划/条件/要求/费用,更多信息可留言私信免费咨询。
报名须知
1. 报名程序
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入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包括:填写报名资料、上载报名文件、及缴交报名费用。
申请人须于网上报名系统上载所需的报名文件,如申请人缺交其中任何必要之报名文件,将导致未能通过首轮初审。
报名系统会于报名截止日期当天下午六时正(北京时区)关闭,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读申请。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开户时,必须以有效的身份证件登记。如申请人分别持有不同国家/地区的身份证件,于报名时,相关申请人应考虑其用于登记开户之身份证件于就读期间是否可长期有效。请注意: 内地居民必须以内地居民身份证登记开户,如错以护照或通行证号码登记,其报名资料将不获认可,并以初审不通过处理,已缴的报名费将不获退还或转让。
2. 签证及逗留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例规定,于澳门修读高等院校课程的外地学生必须确保可持有合法证件及签证入境澳门,并须于入学后到澳门出入境事务厅办理澳门「逗留的特别许可」手续。非澳门居民须自行了解所持有之身份证件是否符合在澳门逗留之有关法律规定 (内地居民于入学时必须以「逗留D」签注注册入学)。
非本地居民如于在读期间因留澳身份有所变更以致影响学业,学生须自行负责。
3. 取消报读/入学资格
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大学有权取消申请人的录取及入学资格:
所提交的报名文件及资料不真实或;
报名时已知悉无法于2021年12月前毕业、或注册时未能取得所需学历学位者;
入学时未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的指定认证文件 (内地生适用);
入学时未能取得合法的入境签证 (内地居民应以「逗留D」签注注册入学);
体检结果不符合大学要求者;
因考试违反学术道德或经大学决定取消入学资格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