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本科院校有新疆农业大学等。就读中外合作办学要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高低。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
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新疆农业大学和俄罗斯国立太平洋大学合作举办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新疆农业大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建筑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应有政府生均拨款,应用于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当中的组成部分,公办高校按照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应有国家生均拨款,其数额根据所在学校的层次和办学隶属关系而不同。这部分拨款在中外合作办学成本核算中应计入办学投入,学校在使用过程中,应在适当扣除全校基础性办学投入之外,拿出一定的比例直接投入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日常运行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拨付方式可以有多种渠道,如通过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国际合作处等职能部门按业务分类下拨,也可以根据校院两级管理的思路,直接打包下拨到院系。
不建议学校全部截留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家生均拨款,其导致的直接影响就是减少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投入,推高了学费,从而对学生和社会造成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