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及改革政策是考生、家长及各界教育相关人士最为关心的话题,那么2019年高考浙江有哪些新的政策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欢迎阅读参考。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1、高考录取会不会主要取决于语数外成绩?
我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选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确定,既与这些学科的高中教学时间比例大体相当;又与扩大选择性、体现学生专长、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必考3门是普遍性要求,而选考3门是学生自身选择,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2、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怎样计算?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的,以方便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修习学业和考试的时间。
3、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为什么?
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在这个时候来选定,可有利于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时就能按个人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和安排,有利于学生在共同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如果在考后再来选定,那么很多人会选择把多个科目甚至全部7个科目都作为选考科目参加考试,这势必不利于引导学生专长的养成,也会大大增加学生学习和考试负担。
4、怎样选报选考科目?
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
以上是浙江高考改革政策与方案,仅供大家参考,由于高考改革方案的不断调整、更新与变化,以上信息如有不准确之处,请以教育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