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湖南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南工程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办学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设有书院路校区,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1342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依江傍湖,环境幽雅,墨韵书香,校园占地面积1830.6亩,建筑面积57.6万㎡,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73年工程教育深厚积淀、24年应用型本科教育不懈耕耘、15年“卓越计划”深度实施、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探索,始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基层,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20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楚怡工匠计划等。最终招生类别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54个,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