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的高考成绩计算方法因省份和艺术类别而异。美术和音乐类综合成绩 = 高考总分 × 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7.5 × 50%。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综合成绩 = 高考总分 × 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7.5 × 60%。
1、艺术生本科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
美术、音乐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
摄制、编导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100%
2、艺术生专科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
美术、音乐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4.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4.5×60%.
播音主持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4.5×20%.
摄制、编导类分数:综合分=考生总分×100%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高校在计算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时所采用的方式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考生在备考时要仔细阅读目标高校的招生简章,了解该校的计算方式和评分标准,以便更好地备考。
广东省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河北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浙江省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表(导)演、书法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2.5×20%
江西省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黑龙江省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